有人在讨论淘宝是C2C还是B2C。
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人们都把淘宝、易趣还有拍拍当作是C2C的范例,也是最能体现web2.0理念的电子商务网站。
WEB2.0的确是好东西,很多东西一旦2.0了,就可以逃避责任,逃脱指责了。比如博客,网站请写手或者作家写文章,那是要付费的;博客就不用了,因为那是草根,博客是草根自发的写作。假如网站中博客抄袭别人的文章,同样可以搪塞掉---“那是博客所为,与网站无关”。一篇好文章,如果直接拿来转载就是侵权;如果在博客或者论坛里贴一下,在推到焦点上,大多就没人去管了----“这是博客和网友”的自发行为。所以,最近搜狐网易新浪和腾讯四大门户的博客大战,博客搬家闹得极凶,说白了,无非是为了获得免费的博客文章资源。
号称自己是典型的C2C电子商务网站,淘宝的实质和主体是B2C。绝大多数钻石级的商户都有实体店面,成为淘宝的核心用户。既然是号称C2C,国家就不能以B2C的标准来要求淘宝了,二者之间的差异也成了吸引用户和商家最大的亮点:
1 C2C之间无须开发票。C2C是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因为不一定拥有实体店面,所以也就不必开发票,而作为网络交易,不少都在异地交易,这一点正好迎合了一部分淘宝商家的需要,尽管B2C的企业成为主体,却没有开发票的烦恼,还能拓展生意,淘宝的生意自然火爆。
2 商品的许可问题。
违禁物品
淘宝上的物品不可谓不全,其中不乏违禁品。比如在淘宝上搜索“刀具”二字,你可以找到各种“军刀”“匕首”“蒙古刀”等等,如果把价格限制在300元以上,你还能发现上面还有很多“日本刀”。
国家规定,
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如果淘宝是为C2C用户服务的话,又怎能保证商户符合国家的规定;作为工艺品使用的刀具,又怎能保证只在少数民族地区销售呢?
另外,药品、成人用品、精密仪器、美容用品等很多需要资格认证才能销售的商品,竟然都出现在淘宝网上。
伪劣商品
笔者的朋友花50元购买了一个望远镜,付款不久物品就寄过来了,功能和外观上和商家介绍都没有出入。但朋友发现,该望远镜发出强烈的异味。原来,这个望远镜是用劣质的化工原料制成,生产工艺也不符合要求。后来朋友在网上多方查询,发现购买的是一款价格低廉的仿冒品。尽管时隔多日,望远镜那股强烈的异味已经没有消退。和淘宝上朋友聊天后发现,遭遇假冒伪劣物品的事情几乎在每个人身上都出现过。
二手商品
二手商品算起来是真的C2C,但笔者发现问题也不少。除去质量问题以外,“网络销赃问题”最应当引起淘宝的注意。
最近两年数码产品流行,也不乏高价产品,如手机、高档数码相机以及笔记本等等。笔者发现在淘宝网上这些产品交易过程中,用户只需上传图片和介绍即可(有的甚至没有图片),而不需输入产品的串号(产品出厂唯一机身号码)。笔者以为,缺乏该环节为小偷网络销赃提供了方便。拿相机举例,如果在淘宝网上无需输入相机的机身号,甲地的小偷就能很方便地将价值不菲的相机在网络上消化掉,卖到乙地,而且神不知鬼不觉。如果说物品在一个城市被偷走,我们还有可能有极小的希望找回的话,那么在网络销赃的物品绝对没有被找回来的可能,中国这么大,我们哪儿找去?
因此,利用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销赃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虚拟物品
虚拟物品销售在淘宝网上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淘宝网上,很多大型游戏的道具和虚拟物品都有店铺,而且成交量也非常可观。但,这里也有一个隐患,就是那些黑客在网络上通过病毒和木马,盗取了大量虚拟物品后,到淘宝网上进行虚拟物品的销赃。由于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虚拟物品价格极其便宜,在淘宝上的倾销,可能会破坏某些网站,甚至网游公司的虚拟世界的经济,导致虚拟通货膨胀,给网游公司和网络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之前,淘宝和腾讯公司的口水战,和此时也多少有点关系。
我是淘宝忠实的用户,眼看着它的成长和壮大,淘宝用户的信用和素质比易趣和拍拍的好得多,已经成为了淘宝的核心竞争力。同样一件物品,淘宝用户能够在第一时间邮寄过来,而且和买家主动沟通,注意维护自身的商业信用,易趣和拍拍的用户却很难做到。但是,我们同样应该正视淘宝存在的问题(网络销赃,伪劣物品和违禁物品),只有尽快解决他们,才能让淘宝更加完美,并不断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