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收藏本站
山东十七地市站长联盟信息: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莱芜 临沂 德州 聊城 滨州 菏泽      
您的位置:主页>新闻资讯>业界动态>

Google可能被迫放弃“谷歌”

[ 来源: | 作者: | 更新日期:2007-7-12 19:44:21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新浪科技讯 

        日前,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侵犯名称权,起诉它的是名字与其极为相似的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海淀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字串6

  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称,2006年4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但从2007年2月起,每天接到无数寻找被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电话,严重扰乱了原告公司的正常经营。2007年3月,为了反映经营特点,原告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将“北京”二字放在字号的后面,但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名称存在争议,审查不予通过。后经查询发现,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成立,两家字号相同,导致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审查不予通过。2007年6月,由于双方字号相同甚至造成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先后找到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但最后查清与该公司无关。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自己也是依法成立,享有企业名称权的,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晚,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字串1

 

字串6


Tags:放弃 被迫 可能 谷歌 有限公司 科技 成立 名称 信息技术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